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回顾两场经典的互联网之战。
3Q之争
奇虎与腾讯间的纠葛由来已久,被业界形象地称为“3Q大战”。这源于年双方“明星产品”之间的“互掐”。年9月27日,发布了其新开发的“隐私保护器”,专门搜集QQ软件是否侵犯用户隐私。随后,QQ立即指出浏览器涉嫌借黄色网站推广。年11月3日,腾讯宣布在装有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用户必须卸载软件才可登录QQ,强迫用户“二选一”。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从年到年,两家公司上演了一系列互联网之战,并走上了诉讼之路。
双方互诉三场,奇虎已败诉。其中奇虎诉腾讯公司垄断案尤为引人注目,年10月1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判定:认定腾讯旗下的QQ并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驳回奇虎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该判决为互联网领域垄断案树立了司法标杆。
这起被称为“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的案件,是迄今为止互联网行业诉讼标的额最大、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出台多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案,案件本身引发了行业、用户和法律界各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