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矿产等行业税收优惠政策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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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返还奖励凭证单据(1分钟前更新)
煤炭矿产税收园区
煤炭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怎么合理解决无票煤?
煤炭企业在业务真实,进销项合理的前提下,并且确保企业的上游下游,都是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企业可享受以下两种税收优惠政策:
1、有限公司税收返还:企业最高可获得70%-80%的税收扶持奖励。以地方50%增值税和40%的企业所得税为基础。
企业可通过业务分流的方式,在有扶持政策的园区新设立有限公司,企业正常对接上下游,合理进行业务,并按时缴纳税收,当月纳税,次月获得地方的税收扶持奖励。
例:某煤炭企业一年纳税两千万,其中增值税万,企业所得税万,企业获得税收80%的扶持后,实际纳税情况如下:
增值税:万*50%*80%=万,企业实际缴纳万的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万*40%*80%=万,企业实际缴纳万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最终可获得76万的税收扶持奖励。
2、一般纳税人的核定:增值税、所得税、分红税、个税,企业核定下来后,综合税负9%。
企业保持正常的业务经营,上游可以是各类煤炭贸易公司,也可以是散户,但下游必须是工厂才可以,企业申请的核定,主要就是对企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进行核定,核定后企业无需再缴纳任何税收。
进出口应税矿产资源税收优惠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低品位矿、尾矿相关资源税的优惠规定及废石的资源税问题
从废石中回收矿产品没有单独的资源税优惠政策,提取的矿产品应按矿种缴纳资源税,用废石加工的砂石料,属于无法区分原生岩石矿种的粒级成型砂石颗粒,按照砂石税目征收资源税。
纳税人享受资源税优惠政策,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无需再履行备案手续、报送备案资料,根据资源税法授权,部分资源税优惠政策各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则按各省具体办法操作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钼矿石等品目资源税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相关企业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
一、取消对有色金属矿资源税减征0%的优惠政策,恢复按全额征收。
二、调整对冶金矿山铁矿石资源税减征政策,暂按规定税额标准的60%征收。
三、调整钼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一等税额标准为每吨8元,二等税额标准为每吨7元,三等税额标准为每吨6元,四等税额标准为每吨5元,五等税额标准为每吨4元。
四、将锰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由2元/吨调整到6元/吨。
五、本通知自年1月1日起实施。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国土资源部关于落实资源税改革优惠政策
资源税全面改革自年7月1日实施以来,整体运行平稳,征管有序。各地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54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依法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减税,受到矿山企业的欢迎。同时,有关优惠政策执行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是减税条件较难把握,办理程序操作性不强等。
鉴于对符合条件的衰竭期矿山、充填开采两个减税项目的认定技术性、专业性较强,为更好服务纳税人,避免纳税争议和执法风险,需要国土资源部门在专业、技术等层面予以支持和协助。为此,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土资源部在对矿山企业联合调研和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国土资源部关于落实资源税改革优惠政策若干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支持煤炭矿产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基本国策,关乎人民福祉,关乎国家民族未来。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家从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四个方面,实施了56项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为加强环境管理与治理,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减少工业化、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提高环境质量,现行税收政策在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保障居民供热采暖、推进电池制造、建材等行业绿色化改造、促进节能节水环保、支持新能源车船使用、鼓励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不断改善空气、水环境质量,有效管控土壤污染。
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保障资源供给安全的重要内容,对于缓解资源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约束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国家不断加大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对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水垃圾处理、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政策扶持,着力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自然资源部明确!国产矿开发将加快税收优惠政策实施
7月1日,自然资源部网站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号建议的答复,表示该建议对影响国家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因素的分析符合实际,提出的增强国内资源生产保障能力有关建议切实可行。该建议是全国人大代表李国璋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加快提升国内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的建议》,经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对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地质找矿管理政策、加快激活优质存量找矿项目、支持矿业国企做大做强的具体建议进行了答复。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自然资源部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管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维护国家权益,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的征管政策体系,助力构建和谐安全矿业环境。
对纳税人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的,可以决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增值税方面,对纳税人销售利用共、伴生矿产资源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