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法律指南,请加入购物车!”“‘双11’交完定金后悔了,钱能退吗?”“‘双11’来临,警惕网购骗局”……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先行。
当前,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以落实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为引领,积极策划开展“双11”期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模式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对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有着重要意义。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社会的公平公正,离不开群众对法律法规的充分了解。”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建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广东省司法厅组织全省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围绕“双11”创作“接地气”的普法作品,特别是配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广泛利用“普法直播”“普法微视频”“普法云宣讲”等生动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与网购相关的法律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江苏省溧阳市司法局结合新型“直播带货”模式,在“法治溧阳”“融溧阳”等平台梳理发布“扫描支付骗局”“售后兑现风险”“预售定金退款”等11类常见的网购盲点清单,积极推广投诉举报平台、法律维权热线。
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围绕个人信息、网络购物、电信诈骗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办公大楼LED显示屏等平台,通过权威解读、以案释法等方式宣传消费维权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
为提高群众网购“反套路”的能力,江苏省如皋市司法局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