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微源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商圈(深圳)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侯团增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近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诉深圳微源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商圈(深圳)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侯团增(以下合称“被告方”)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获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二审法院认定被告方共同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腾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