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营销属于互动营销新型营销方式,是互动营销介于第三方口碑而创建的网络营销方式之一。所谓问答营销,就是利用网络互动知识问答平台,发起提问并回答问题;其营销方式既能与潜在消费者产生互动,又能植入商家广告,是做品牌口碑、互动营销不错的营销方式之一。遵守问答站点(百度,天涯等)的发问或回答规则。然后巧妙地运用软文,让自己的产品、服务植入问答里面,达到第三方口碑效应。
1问答营销的优势利用网民获取知识和实用信息的迫切性,借力传播。并且由于网民在浏览自己想要的问答信息时,问答系统会自动显示关联的提问,所以一组问答可以同时吸引目标人群和关联人群的兴趣,便于企业发掘潜在消费人群。目前,百度作为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在中国网民的日常生活中扮演了及其重要的作用,更是遇事不决问百度的说法广为流传,百度作为一个信息展示平台,也是众多商家宣传推广自身品牌的必争之地,问答口碑营销作为一种主流的推广手段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其问答平台——百度知道,更是具有无可比拟的搜索排名优势,也是网民使用最频繁的一个知识问答平台之一。
问答营销的实施策略:在一个网络营销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问答营销部分虽然不是主体,但是它能起到一定推波助澜,以小带大的作用,甚至可以在事件营销方案的实施中扮演勾引网民、媒体的角色。一般实施问答营销的大致流程可分为三步:第一步:分析客户属性,目标人群的特性,制定几条提问的方向。一般可从以下四个方向入手:适用人群的提问、知识性提问、企业品牌信息的提问、产品使用提问。具体到实际方案,如事件营销案例,实施时就可以从事件相关、企业(产品)相关、人群相关三个方向出发。第二步:发布与维护。方向确定后,根据方案的性质以及实施阶段的主题,划分每个方向下问答数量的比例。确定好之后,再根据方向撰写问答,在提问或者回答中,根据情况直接或软性的植入目标内容,安排回答数量,标定采纳答案。第三步:根据推广阶段要求,定期发布与维护,做好监控,统计效果。搜索显示、浏览量及网民自发参与情况等效果分析。2利用问答营销可以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呢?1、塑造口碑,提高网站的知名度和可信度。利用各大搜索引擎以及论坛网站的问答方式,可以给你的网站、产品或者品牌创造大量的正面信息,大家都知道,信任危机导致人们的警惕性越来越高,生活中都充满了陷阱,更何况是网络呢?网络信任危机也是目前严重制约电商发展的因素之一。所以大量的正面信息(前提是你的产品要货真价实)可以大大降低目标客户的警惕性,提高产品成交量,要制造这种大量的正面信息,并不需要加上你网站的链接,所以审核就很容易通过,关键是需要你做好相关的关键字优化。随着国内网络发展的迅速,上网人数、网购的人数越来越多,很多的网友在网上购物前会先了解一下对网站的评价,再了解一下公司或产品的可信度,但是怎么样才能了解呢?这时候问答推广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人们无非就是在网站或者论坛上找一下“XX好不好?”等提问方式,在搜索引擎上搜索一些有关网站或者产品的评价信息,还有就是看一些网站上购买过的客户评价等等一些方式。在知道客户会通过哪些渠道去了解你的网站、产品时,在这些渠道上多下下功夫,这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情。目标客户一旦对你的产品产生兴趣,但是又出于担心在犹豫的时候,一旦看到评价网站或产品的正面信息很多,会加大客户购买的决心,当然了,如果你没有,那么客户就会去找比你信誉度要好,可信度又比较高的网站购买了,如果找到了你网站或产品的负面信息那这个目标客户成交的可能性就比较小了。所以说大量你网站的或产品的正面信息会有利于提高你网站的或产品的知名度和可信度。2、直接带来目标客户,提高网站的销售业绩上面已经说了利用问答平台给你的网站和产品制造大量的正面信息,尤其是搜索引擎下面的问答平台,因为搜索引擎自己的产品,都会有排名的优势,在制造信息的同时适当的做一些关键字的优化,就很容易把排名做到首页去,通过这些关键词排名就可以让你的目标客户发现你的网站或产品,在制造正面信息的时候尽量以软文的形式体现出来、再很好的把关键字融入进去,这种信息数量和规模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可以有效提高网站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前提条件是要有货真价实效果不错的产品,最终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反其道而行,是做不长久的。
3问答营销的注意事项1、不要在所有的问题中添加网站链接,网站链接最好出现在参考资料中,文中尽量少出现,尽量不要留网站的首页链接,要留具体某个页面的来源连接(切勿贪多,每天2个左右就好)。2、问答帐号不要只回答自己的问题,可以找下和你的问题相关的,这样可以提高你的人气和等级,等级越高审核通过率越高。3、避免过度的自问自答,搜索引擎自身系统监测到你是在作弊(认为你在做广告或者刷分),就会受到封号的惩罚。4、问答营销中关键词的选取:做问答口碑营销推广,首先必须要明确我们要推广的是哪些关键字,对所处的市场、资源和自己的网站进行整体评估判定之后,选择正确合理和竞争不是特别激烈的关键字,会让我们的营销更具有穿透力和目的性。5、问答平台的注册:注册问答平台的账户很简单,很多人说要不断地更换ID,注册很多个账号。其实,可以在问答推广的时候,分为两个阶段的:第一个阶段,我们需要大量的账号,来回地更换,但是有一条,提问账号与问答账号要分开(就像目前倡导的*企分开),不要既提问又回答,否则不便于账号的管理;第二个阶段,因为我们前期做了很多的工作,积累了很多的账号,所以就需要将这些账号的积分汇总到几个账号里,一来是为了得到几个高等级的账号,二来是高等级的账号可以让问答的权重更高,更有力度,推广的效果更好。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1DRG与DIP的起源
年,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RelatedGroups,DRG)被美国医保局(现在的CenterforMedicalServices,CMS)用于Medicare后,作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费用支付的革命性手段,迅速在全球推广开来。很多实施DRG的国家开发了本国DRG,并冠以自己国家的名称简写来命名,如G-DRGs(德国DRG)。日本曾开发了J-DRG,但由于日本医师协会的反对,法律上无法通过;作为变通,日本厚生劳动省在DRG分组的基础上实行按住院床日进行的差别支付(DiagnosisProcedureCombination,DPC),而没有完全按照病例进行定额支付。20世纪90年代初,DRG引入中国,在小范围内有过试点探索。早期的典型经验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长期抓18个单病种质量,被当时的卫生部作为典型经验推广。年,卫生部(原)医院选择一定数量的病种进行按病种付费,并将此作为医疗服务管理的手段之一;年,人社部发文要求各地选择不少于个病种进行单病种的医保付费,推动了单病种付费改革的进程。近年来,各地在实践探索中出现了不同的DRG命名,除了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北京以及沈阳等地始终是DRG,还出现了江苏淮安的“总额控制下的病种分值结算”、浙江金华的“病组点数法”(DRGs-basedpointcountsystem,DRGs-PCS)、江西南昌的“病种分值”等,年开始试点的广州DRG后来被称为“基于大数据的病种分值付费”(TheBigDataDiagnosis-InterventionPackage,DIP)。这些名称都是各地自行命名的,在本质上是否属于DRG,还是区别于DRG的其它创新,目前尚未有权威的定论。据年底统计,全国开展DRG试点的统筹地区达20个以上,包括北京、沈阳、金华、柳州、三明、深圳、玉溪、佛山等;实行按病种分值付费(点数法)的统筹地区达40个以上,包括广东各地市,以及淮安、银川、石嘴山、东营、淄博、南昌、长沙、安庆等。2DRG与DIP的分组逻辑
DRG与DIP都是按疾病诊断+操作进行的病例分组,以《疾病和有关健康和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ICD-10)》中解剖系统分类为疾病诊断依据,以《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ICD-9-CM-3)》为操作分组依据。2.1DRG的分组逻辑与分组结果DRG组是对同一主要诊断大类(MDC)下的疾病按照内科治疗、外科治疗和非手术操作三种方式进行分组,然后按“疾病诊断、手术或操作临床过程相似,资源消耗相近”的原则,将三组的具体疾病诊断及操作进行归纳,从而形成核心疾病诊断相关组(ADRG);再根据“合并症与并发症”的情况,细化为具体的DRG组。比如,DRG组ID11“小关节手术,伴有严重的合并症与并发症”,I表示MDC中的肌肉、骨骼系统,D表示操作属于外科手术,前位1表示ADRG为“小关节手术”,后位1表示“伴有严重的合并症与并发症”,该ADRG名称中的“小关节手术”实际上包括“多个小关节”和“多个不同的手术”,如囊肿切除术伴软组织矫正术和关节固定术、囊切除术、跖关节脱位闭合复位术等52个“主要手术和操作”,这些“主要手术和操作”再与“合并症与并发症”的“有”、“无”、“严重”以及“死亡或转院”、“未作区分的情况”等情形结合,形成最终的DRG组。再如编码与名称为“RA1淋巴瘤、白血病等伴重大手术”的ADRG组,实际包含间皮瘤等大约个主要诊断,以及全髋关节假体翻修术等多个具体的手术和操作。国家医保局的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在国家医保版ICD-10编码(包含疾病诊断个类目、个亚目、个条目)和国家医保版ICD-9-CM-3编码(包含手术和操作个亚目、个细目和个条目)基础上,依照“临床过程一致性”和“资源消耗相似性”的分组原则,进行核心疾病诊断相关组(ADRG)分组,形成了个外科手术操作ADRG组、22个非手术室操作ADRG组及个内科诊断组,合计个ADRG组;每个ADRG组再与“合并症与并发症”的不同情况结合,最终形成个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其中个外科手术操作组、26个非手术室操作组及个内科诊断组)。2.2DIP的分组逻辑与辅助目录策略DIP则采用医保版疾病诊断分类及代码(ICD-10)进行疾病诊断分类和适当组合,然后对每个疾病诊断组合按使用的医保手术操作分类与编码(ICD-9-CM-3)技术进行分类,通过对临床病案中“疾病诊断”与“治疗方式”的随机组合,穷举形成DIP的病种组合,从而奠定DIP目录库的基础。比如上海根据年全市出院病例,以“疾病诊断”与“治疗方式”客观匹配后,形成“核心病种”(年病例数大于等于15例)1.4万余组、“综合病组”(年病例数小于15例)组。而广州的DIP则形成了5个核心病组和25个综合病组。年11月20日,国家医保局印发的DIP技术规范和DIP目录库(1.0版),使用医保版疾病诊断编码前4位和手术操作编码进行聚类,基于疾病与治疗方式的共性特征组合分组,形成主目录,以15例为病例数量临界值,将主目录区分为核心病种组和综合病种组,共计个病组。核心病种与综合病种的差异在于,前者直接将治疗方式作为分组的依据(一个诊断+一种治疗方式,即为一个核心病种);而综合病种则因为病例数量较少,按照治疗方式(而不是诊断+治疗方式)进行分组,目前确定的治疗方式包括保守治疗、诊断性操作、治疗性操作、相关手术四类。以广州的DIP分组和命名为例,诊断“伤寒”+治疗方式“保守治疗(含简单操作)”为一个DIP组;再如,诊断“肺结核,经显微镜下痰检查证实,伴有或不伴有痰培养”,分别与治疗方式“保守治疗(含简单操作)(分值)”、“支气管动脉腔内栓塞术(分值)”、“保守治疗(含胸腔穿刺抽液术)(分值)”、“保守治疗(含胸腔穿刺抽气术)(分值)”、“保守治疗(含胸腔闭式引流术)(分值)”、“保守治疗(含肺活组织检查,经支气管镜)(分值)”、“保守治疗(含肺穿刺活组织检查)(分值)”、“保守治疗(含支气管采样刷检查,经内窥镜)(分值)”、“保守治疗(含诊断性支气管肺泡灌洗,经内窥镜(BAL))(分值)”、“保守治疗(含支气管活组织检查,经支气管镜)(分值)”、“保守治疗(含支气管镜检查术)(分值)”、“保守治疗(含光导纤维支气管镜检查术)(分值)”、“保守治疗(含气管镜检查术)(分值)”13个操作相结合,形成了13个DIP组,可以看出,其中有“DIP组不同但分值相同”的情况。在主目录病种分组共性特征的基础上,DIP又建立了反映疾病严重程度与违规行为监管个性特征的辅助目录,从而对DIP组的支付费用进行校正。DIP疾病严重程度辅助目录,包括CCI指数(将病例的并发症/合并症严重程度分为极严重、严重、一般和无四个等级)、疾病严重程度分型辅助目录、肿瘤严重程度分型辅助目录、次要诊断病种辅助目录、年龄特征病种辅助目录、疾病严重程度辅助目录的应用。DIP疾病严重程度辅助目录类似于DRG编码的最后一位数字的意义——反映并发症与合并症的情况。违规行为监管辅助目录,包括病案质量指数辅助目录(包括合规性指数、编码套高指数、编码套低指数)、二次入院评分辅助目录、低标入院评分辅助目录、超长住院评分辅助目录和死亡风险评分辅助目录。违规行为监管辅助目录反映医疗机构执行DIP的情况,属于管理和人为行为的内容,而非DIP技术本身的固有成份,其数据的产生是在一个医疗服务周期结束后,即事后而非事先形成的。3DRG与DIP的设计思维及适用范围
3.1设计思维DRG的设计是一种内敛的思维,运用的是“求同一MDC、同一治疗手段下不同病种之间共性的最大公约数”的思维,将临床实践中ICD-10的个诊断与ICD-9-CM-3中的个操作,按照“临床过程一致性”和“资源消耗相似性”的分组原则,形成了个核心疾病诊断相关组(ADRG),每个ADRG组再与“合并症与并发症”的不同情况结合,最终形成了个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P的设计思维是:作为一种管理工具,尽可能反映和适应临床实践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因此DIP的分组更细化、更具体,希望通过尽可能详细具体的临床疾病分组,提高病例入组率。据试点地区的经验,年病例数量超过15例(含)形成的核心病种组及年病例数量少于15例的综合病种组,全样本数据入组率接近或高于99%。从大的框架和流程上,DRG和DIP都遵从了国际社会DRG的普遍做法,如相对权重(RelatedWeight,RW)、费率(PaymentRate)、病例组合指数(CaseMixIndex,CMI)、变异系数(CoefficientofVariation,CV)、费用消耗指数(含药品和耗材的消耗指数)、时间消耗指数、死亡风险评分等方面,DIP与DRG思路相同,并无差异。3.2适用范围依据国际惯例,DRG医院开展的成熟技术、急性住院病例(Acuteinpatients),而不适用于门诊病例、康复病例、需要长期住院的病例,以及某些诊断和治疗方式相同但资源消耗和治疗结果变异巨大的病例(如精神类疾病)。因此,中国开展DRG支付的试点地区如沈阳、北京等,都是在三级医疗机构中进行,将来二级医疗机构的住院服务应该也适用DRG支付。《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指出:DIP主要适用于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包括日间手术、医保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结算),精神类、康复类及护理类等住院时间较长的病例不宜纳入DIP支付范围。DIP的适应性及可扩展性,使其可以应用于普通门急诊付费标准的建立,也可以应用于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的改革。因而,DIP付费试点地区,如广州,包含了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与村卫生室)的疾病组。4DRG与DIP的试点实例
年1月1日,沈阳、广州分别开始实施按总额预算下的DRG和DIP付费试点。本文以这两个试点城市为例,介绍DRG和DIP的实施操作并进行比较分析。4.1沈阳DRG付费的实施要点沈阳市医保局在上一个年度末,确定下一年度的DRG付费实施方案。本文以年11月29日发布的《年沈阳市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实施方案》为例,总结沈阳DRG付费的实施要点。(1)确定全市住院总量。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统一设定住院权重总量,用于全市总量控制。根据年及年住院实际总权重,确定年全市住院权重总量为82万(不含异地)。(2)确定目标性总控组及全市权重总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住院费用采取目标性总控。年有20个目标性总控组(见表1),用于全市医院医院的住院总量控制,目标性总控组全市权重总量为10.89万。
(3)确定重点监控的疾病种类(管控组)。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监管DRG组人次异常的管控,将目标性总控组以外的DRG组分为管控组与非总控组进行分类管理。管控组主要包括目标性总控组对应的ADRG重点人次监管组、门诊为主的手术操作组以及医保日常重点监管组等,管控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1级、2级、3级,1级管控组有70个病组、2级管控组有85个病组、3级管控组有个病组。目标性总控组及其对应的合并症组或相关DRG组人次增幅均超出合理范围,除了按修正权重支付外,同时将对应的高编DRG组付费权重进行下调。目标性总控组对应的合并症组或相关DRG组人次增幅超出合理范围,对查实的恶意高编病例不予支付,按骗取医保基金处理。
(4)确定下年度付费权重及费率。在年付费权重基础上,参考年、年前三季度全市住院实际费用,经各科系临床专家协商讨论后最终确定年付费权重。医院实施三级费率管理,Ⅰ级、Ⅱ级、Ⅲ级费率分别为元/权重、元/权重和10元/权重。
假设某医疗机构年度预决算支出总额为万元(实际分值计算+年度考核综合,其中年度考核指标有病种费用增长率、疾病和手术编码准确率、人次人头比增长率、年度总体自费率、参保人满意度调查),不同情形下该医疗机构的实际记账金额、清算金额存在差异(见表2)。
4.3沈阳DRG与广州DIP的比较比较发现,沈阳的医保管理更简便更科学,广州的管理更复杂更艰难。同时,沈阳的DRG医院同质性更好,因而医保支付时的机构系数差异较小;而广州的DIP医院则差异较大,机构之间的基本权重系数差距也更大,结果将会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为得到的补偿较少而变得越来越弱。因此,DRG或DIP医院范围内进行试点,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据笔者了解,医院对DRG的接受度和满意度普遍较高;而广州则存在很多意见和担忧,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广州DIP的加成、扣减权重系数,使其支付系统十分复杂,医院获得医保基金的因素很多,既有客观的与疾病复杂程度相关的因素,也有人为的、变动的因素。而沈阳的DRG支付方式,并不是不考虑加成、扣减权重系数等因素,而是进行了不同的处理。比如对CMI,本身就是各DRG组的权重值与收治患者数量加权而成,其作用已体现在各DRG组的权重值上,因此不需要重复计算。再如老年、儿童患者比例加成系数,以及长期住院患者比例加成系数、重点专科加成系数等,都在各DRG组及权重设置阶段就予以了考虑,也不需要重复计算。而医保评定等级加成系数和频繁住院患者比例扣减系数,前者是人为评定因素,后者是医疗质量监管指标,DRG也有出院后两周再入院率和低中风险组死亡率的质量指标。5讨论与展望5.1病种分组数量与管理科学性的关系
国家医保局的CHS-DRG包含个病种,沈阳的DRG包含个病种,浙江的DRG包含个病种,北京的DRG包含个病种,广州的DIP则包含个核心病种。而实行按项目付费的年版、年版和年版《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包含的项目分别为项、项和项。是否病种分组越多就越有利于临床实践?是否由此可以认为DIP更具优势?笔者认为,衡量哪种方法更先进,不在于病种分组的多少,要看其是否能够促使医疗行为向着更规范的方向发展,是否有利于医疗质量和医疗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从机制上而言,DRG和DIP都是将按项目付费转变为按病例支付。如果说分组越多越有利于临床的话,最方便临床的支付方式应该是按项目付费,国家医保版ICD-10编码包含疾病诊断个类目个亚目和个条目,国家医保版ICD-9-CM-3编码包含手术和操作个亚目个细目和个条目,医生选择的灵活性很大,这也是按项目付费的优点,但是最大弊端是难以控制费用。5.2支付的便捷性和支付标准的稳定性无论是DRG还是DIP,都是在既往医保资金总额预算下的支付方式,每个病种组都有一个权重值,且确定思路基本相同。区别在于,由于既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扭曲了医务人员的人力价值和物耗的关系,根据历史数据形成的~个DRG病组权重或CMI值,经过了专家的合理化调整,比如降低循环系统的权重值、提高儿科系统的权重值,更能体现医疗服务的真实价值,对医疗行为形成正向的激励机制;而1.2万~1.4万组的DIP,估计很难通过专家判断去调整病组权重或CMI值。可以推断,分组越细,越容易导致编码时“诊断升级(即高编)”的问题。沈阳的DRG和广州的DIP都对不同水平的医疗机构设置了机构系数,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支付水平略有差别。沈阳的DRG试点都在医院,分为三个级别,平均费率分别为元、元和10元。可见,沈阳DRG的支付价格是事先确定的,基本准确无误(部分年度变化较大的病种,年底会有微调),医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心中有数、不慌不忙。DIP是按病种支付的一种初级形式,其分值包含病种权重和点值的概念,权重按历史费用的均值确定,点值按筹医院的分值总数计算确定。在广东的DIP*策中,病种分值是一个综合概念,包括单病种分值、住院床日分值和综合病种分值三类;点值则在年底根据基金预算总额和医疗服务总点数确定,各医疗机构按实际总点数价值进行费用拨付清算。其本质特征类似于人民公社时期的“工分”制度,医院通过医疗服务“挣工分”,每一个“工分”的价值由当地医保局在医保年度结束后公布,年初无法预知,各医疗机构比较迷茫、困惑。5.3对医疗资源使用效率的影响广州DIP*策中,“年度住院统筹基金支出总额=上年度基金实际支出额×(1+基金支出增长率)+调节金总额”,因为“上年度基金实际支出额”是本年度基金支出的基础,所以各医疗机构为了能够在本年度和下年度得到更多的预算,想方设法多收病人,做大基数;结果是作为分母的总分值越来越大,作为分子的医保基金额度变化很小,导致每个分值的价格下降。往往到了下半年,医保管理部门会告诫各医疗机构不能再做大基数了。如广东某市,医保基金预算为21亿元,医院通过扩大服务量将额度做到了28亿元;再如另外一个市,实施DIP前的住院率为4%,实施DIP后住院率达到8%。这些现象背离了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的初衷,结果导致了医疗资源的浪费。这种“抢工分”的结果是每个分值的价格下降,带来的风险是高端技术因为分值缩水而影响其补偿力度。而沈阳对DRG组权重进行合理调整,通过设置不同DRG组的权重值,使医院不再收入可住院可不住院的轻症病例,医院收治患者的CMI值不断升高,从而有更多的医疗资源用于重症患者的治疗,提高了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医院关掉了效率不高的张神经内科病床,虽然毛收入下降了,但纯收入提高了;医医院进修学习的强烈愿望。再如,某医院原来住院患者做彩超检查需要6天,通过流程改造,现在缩短为入院第一天就能完成彩超检查,提高了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从上面的对比中不难看出,广州的DIP管理更多是运用人为和医院的医保基金额度,而沈阳的DRG则更多运用技术和机制的力量医院行为。5.4未来发展趋势
当前,在国家鼓励探索多种医保支付方式的背景下,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第三方信息化资本市场的介入等,推动DIP迅速开启了试点工作。经过各地的探索和修正,DIP试点一定可以达到预期的效果,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路。放眼长远,笔者认为DIP仍然只是完成全面DRG付费的一个过渡手段;随着地方实践的成熟,必将会形成更具科学性、系统性和长期性的医保支付体系。
(全文详见《卫生经济研究》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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