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消息一出,引发了不少人的热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新建住宅小区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小区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对于住宅小区要不要打开呢?市民有着不同意见。有人就话,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刀切。小区开放后,能否理清安全保障、道路权属和物业管理等问题,也是不少业主所担心的。
对于大家的质疑,国家住建部就回应,这次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意见是对实行街区制提出了方向、指导性的要求,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要制定细则,特别是各省、各城市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在制定办法过程中,肯定还要听取市民意见,依法依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和市民诉求,切实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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